今年2月2日,一名叫做JW de Vries的荷兰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指控私人公司Koinz Trading BV拖欠他挖矿所得的0.591比特币和10,000欧元罚款
并且在下级法院下令支付后,依然没有履行裁决。
现在,荷兰法院已经强制命令该公司支付所欠比特币或是宣告破产。
据荷兰法院的判决,彰显了比特币具有产权特征。
法院认为(荷兰法院):比特币存在于权利人计算机硬盘上的一系列独特的加密数字和字母中,而且是通过一个钱包发送到另一个钱包进行“交付”的。
比特币是独立的价值文件,付款人在付款时将其直接交付给收款人。
因此,比特币代表了一种价值、并且是可以转让的。荷兰法院认为,比特币显示了产权的特征。
因此,比特币支付索赔被视为符合验证条件的索赔。
荷兰法院还认为,Koinz Trading BV公司和JW de Vries先生之间存在着无可争议的合同关系,而且承诺使用比特币支付,因此就应该以数字货币进行支付。此外,法院还认为这种法律关系是民事偿还义务。
在判决该案件时,荷兰法院还引用了该国《破产法》第一,二,四,六和十四条规定。
现在来看,本次判决肯定了加密货币能够与政府发行的法定货币一样,具有同等的、用于支付的效力——或许,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荷兰法院裁决这件加密货币有关的案件,最终判定结果或许是加密货币被主流采用的一个强有力标志。